关于移交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通知
全校本科各培养单位:
根据学校档案工作整体安排,移交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工作业已开始,现就移交学籍档案要求如下:
一、学籍档案立卷,一定要一个专业为一卷,流水号用铅笔写在本页的右下角,每个学生三页,即:学生学籍表、成绩档案表、学位授予证明;如果有学生没有授予学位或有其它问题的,则排在本专业顺序后面,并在备注内注明原因,每个专业有一个卷内目录(索引表)。
二、学院有第二专业的,则按专业把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立为一卷。
三、注意以下情况:
1、当年不论是6月、7月、9月毕业的,一律统一立入当年本专业的毕业生卷;
2、各种原因延期毕业的,把该生的学籍档案立在毕业的那一年里。
四、移交时间:2023年10月31日前
五、移交地点:档案馆征集指导室(明伦校区新行政楼410室)
六、联系人:邵老师、樊老师
七、联系电话:22860321
档案馆
2023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