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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移交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通知

作者:樊国强    日期:2023年09月25日    点击:[]

 

关于移交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通知

全校本科各培养单位:

 

根据学校档案工作整体安排,移交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工作业已开始,现就移交学籍档案要求如下:

一、学籍档案立卷,一定要一个专业为一卷,流水号用铅笔写在本页的右下角,每个学生三页,即:学生学籍表、成绩档案表、学位授予证明;如果有学生没有授予学位或有其它问题的,则排在本专业顺序后面,并在备注内注明原因,每个专业有一个卷内目录(索引表)。

二、学院有第二专业的,则按专业把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立为一卷。

三、注意以下情况:

1、当年不论是6月、7月、9月毕业的,一律统一立入当年本专业的毕业生卷;

2、各种原因延期毕业的,把该生的学籍档案立在毕业的那一年里。

四、移交时间:20231031日前

五、移交地点:档案馆征集指导室(明伦校区新行政楼410室)

六、联系人:邵老师、樊老师

七、联系电话:22860321

档案馆

 202391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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