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4年03月19日作者:档案馆来源: 已访问:责任编辑:于利梅
1.负责管理和维护校史馆,制定并贯彻校史馆管理制度;
2.负责校史的学习、宣传、开发利用、学术交流工作;
3.负责来访参观人员的接待服务;
4.开展校史研究,编制校史资料检索工具;
5.参与校史编写工作;
6..完善馆内陈列物,做好馆内设施及陈列物有序管理;
7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联系电话:0371-228220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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